全球热点评!四川省泸州市“石榴籽”调解工作室探索出“三结合”工作法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黎志飞)近年来,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法院立足地区民族杂散居地区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群体性较为明显”的具体县情,以摩尼法庭为试点,探索出一条独具特色的民族杂散居地区多元解纷道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坚持专业素养与民族情感相结合,建强纠纷化解队伍
建立专业办案队伍。叙永县法院抽调7名法律素养高、工作经验丰富、民族情感深厚、具备双语办案能力的少数民族干警,组建摩尼法庭办案团队,管辖全县涉少数民族纠纷案件。并专门招录两名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人才,为少数民族群众参与诉讼和法庭深入少数民族村寨开展法治宣讲提供便利条件。
建立专门陪审队伍。叙永县法院按照“乡镇、民族聚居村‘两委’推荐+政法委、法院、统战部、民宗局考核+法定程序任命”的形式,任命26名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执全过程,增强不同民族当事人的心理认同。
建立“石榴籽”调解队伍。叙永县法院与县委统战部、民宗局联合,陆续在9个少数民族村寨设立“石榴籽”调解工作室,后期陆续向全县少数民族村寨铺开,每个工作室选任10名至12名地方乡贤、村社干部担任“石榴籽”调解员,特邀“彝族德古”“苗族苗王”等参与调解。摩尼法庭每年对选任的人民陪审员、“石榴籽”调解员开展两次以上调解技能、法律知识培训,运用专业素养与民族情感相结合的综合优势,促成纠纷高效化解。
坚持国家法律与民族习惯相结合,完善纠纷化解机制
常见纠纷就地化解。“石榴籽”调解工作室对自行排查发现、群众来访反映或法庭委托调解的纠纷进行初步调解,调解成功的由法庭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移交法庭或相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理,工作室调解员同时应邀参与法庭案件调解,现已累计化解自行排查发现纠纷102件、群众来访反映纠纷10114件、受委托调解纠纷57件,应邀参与法庭案件调解62次。
重大纠纷协同化解。叙永县法院在全县23个乡镇、31个村民流动点均挂牌成立法官工作室,联系法官每月与乡镇“两所一中心”召开联席会议。并联动“两所一中心”干部、村社干部、“石榴籽”调解员等力量,共同施策化解,该机制被全市推广,并写入泸州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多元联动协同化解“民转刑”风险的黄某秀与古某强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被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报道。
民族习惯特色化解。叙永县法院与当地苗族协会、彝族协会协作,共同梳理少数民族习惯规则58条,在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作为纠纷处理依据,促进当事人尽快达成共识。
坚持高效便民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深化基层善治效果
文化建设突出融合性。在摩尼法庭法治文化“微广场”打造集法治文化、本土红色文化、少数民族文化于一体的特色文化阵地。各“石榴籽”调解工作室以扎染、刺绣等民族元素装饰,拉近少数民族群众心理距离、感情距离,以文化展板宣传离婚、抚养、赡养、相邻关系等常见纠纷典型案例和民法典、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巡回审判突出示范性。针对少数民族乡镇常见的私自零星种植罂粟、私拉电网电杀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石榴籽”调解工作室选取典型案件到案发地巡回审判,庭后邀请“石榴籽”调解员参与普法宣讲,4次被《人民法院报》报道。“石榴籽”调解员配合巡回审判、院坝法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站、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站调处常见纠纷和参与普法宣讲200余次。
法治宣传突出广泛性。摩尼法庭会同“石榴籽”调解员利用火把节、苗场节等民族节日深入民族村寨、田间地头开展法治宣讲8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针对少数民族群众中常见的未到法定婚龄就缔结婚约并同居现象,以“拒绝娃娃亲”“预防性侵”等为主题,对辖区50余所学校进行全覆盖式法治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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