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申报开始
【资料图】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近日通知各地,组织申报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9月11日前,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将申报文件,联合报送财政部、自然资源部。
2024年项目以地级及以上城市为单位进行申报。海南省的省管县可以参照地级市单独申报项目。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申报的项目总投资应不低于5亿元、一般地级市不低于4亿元,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2024-2026年)。各地应合理筹措资金,避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通过竞争性评审选拔的项目,中央财政按照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每个项目奖补4亿元,一般地级市每个项目奖补3亿元安排资金,分三年下达。
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重点支持:(一)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支持对重点海域、海岛、海岸带等区域重要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功能和减灾功能。(二)入海污染物治理。支持开展高于国家排放标准的直排海污染源治理、海岛海域污水垃圾等污染物治理。
两部门强调,中央财政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以下方面支出:生态受益范围地域性较强、属于地方财政事权和有明确治理责任主体的项目;不符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用地、用海、用岛、岸线等国家管控要求的项目;涉及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审计、督察发现问题未有效整改的项目;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修复效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工程措施对生态系统造成新的破坏可能性较大,工程技术不完善等条件不成熟的项目;公园、广场、雕塑等旅游设施与景观工程建设项目;华而不实的“盆景”工程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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