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通知发布!8月1日起,扩大范围→
(相关资料图)
今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对税优健康险的投保险种和被保险人群体等方面进行扩围。 新政策将于8月1日起实施。
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于 2015年5月开始试点,2017年7月推广至全国。
购买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限额2400元/年(200元/月) 。
为了用足用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扩大适用保险产品范围。 此外,在《通知》中,还扩大了被保险人群体, 投保人可为本人投保,也可为其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 。消费者即使购买不同公司的产品,也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税收抵扣。文章来源:转 载·央视财经
编辑:一鑫
审核:怀楠
监制:张永华 钟晓
戳右下角小花分享给更多人
标签:
为您推荐
-
人民网杭州9月17日电 (记者孙博洋)9月16日至17日,中国质量(杭州)大会在浙江杭州举行。在16日举行...
2021-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