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浮桥一家18口被判刑,该案审判长疑似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曾回应:高考改名了,但是我自己考的
近日,吉林白城村民黄德义私搭浮桥并收52950元过桥费,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一家18口人被判刑引发公众关注。
7月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举报人丁永恒,他说,黄德义案一家18口因私搭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案一审判决的审判长是孙某,他曾是冒用他人名字上的大学。
(相关资料图)
丁永恒说,之所以发现此事,是因为2019年3月25日,他的女儿丁某被吉林省白城市洮南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我在不断申诉过程中,被人告知该案的审判长孙某为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遂开始走访了解。”后来,他找到了孙某的老家,了解到其原名叫曹某军,家中排行老六,人送外号“曹六哥”。
丁永恒说,随即,他先后向洮南市纪委、白城市纪委实名举报孙某。2022年6月14日,洮南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免去了孙某洮南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同年7月11日,洮南市纪委向他告知了事件的调查结果:孙某,真实姓名曹某军,冒用孙某的姓名参加高考上大学的问题查证属实,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2022年9月1日,洮南市法院工作人员回复丁永恒的录音显示,工作人员就“其举报孙某系假法官”一事回应称,纪委已有明确处理结果。丁永恒多次追问处理结果,法院工作人员称,法院按照纪委的处理意见处理,“给他处以严重警告。”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孙某曾回应表示:“因为丁永恒女儿的案子我是审判长,所以丁永恒一直举报我,但是这个案子是扫黑除恶的案子,需要层层把关层层汇报的,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能定的,我只能说这些。我高考确实改名了,但是那是我自己考的。因为他的举报,纪委还给了我处分,目前我没有职务了,就是在法院上班的普通工作人员。”
>>>此前报道
7月9日,据九派新闻视频报道,近日,吉林白城村民黄德义私搭浮桥并收52950元过桥费,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一家18口人被判刑引发公众关注。
在视频中,黄德义说道:“已经溺亡22位乡亲,最多一次溺亡5人,在桥拆之后又溺亡10多人。为啥要断乡亲们的道?抓修道的人?判架桥的人?”
7月8日,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当地村干部表示,溺亡的人大都是在河里游玩等造成,因为村民们渡河大都通过摆渡进行,涉水渡河溺亡的人数比较少,但肯定存在。
谈及浮桥收费。该村干部说,如果走有关部门审批建桥,审批的程序很漫长,但村民的出行便利需求是常态化需要的,黄德义他们建的浮桥,肯定是便利大家的,“大家都能算明白账。三五元油钱能解决的问题,为啥非得百八十元油费呢?”
黄德义表示,收钱是希望收回成本,且浮桥会出现板面裂开等问题,需要雇人看护,一旦发现问题可以及时维修。
【来源:综合华商报大风新闻、九派新闻视频、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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